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KJ-NHGC2026044 项目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预算金额(元) : 13070000 最高限价(元 ) : 3274000 ; 3274000 ; 2724000 ; 2174000 ; 1624000 最高单价(元) : 1100元/吨 ,840元/吨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327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 为 前童镇、桑洲镇、岔路镇 ,具体详见第 三 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327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 为 梅林街道、西店镇、深甽镇、五山林场 ,具体详见第 三 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272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 为 长街镇、胡陈乡、力洋镇、 茶院镇 ,具体详见第 三 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217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 为 跃龙街道、黄坛镇 、一市镇、越溪乡 , 具体详见第 三 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 五 标项名称: 宁海县 2026-2027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清理除治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162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 为 桃源街道、桥头胡街道、强蛟镇、大佳何镇 , 具体详见第 三 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 、 标项 2 、 标项 3 、 标项 4、标项 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集中除治,并在2027年5月底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þ 是;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þ 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þ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6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 6 年 9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9 月 30 日 9 点 00 分 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 6 年 9 月 30 日 9 点 00 分 00秒 开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 一 ) 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 二 ) 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供应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3)投标文件制作:3.1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3.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将 投标文件 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 投标文件 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 投标文件 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3.3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法读取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调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出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4本项目投标人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三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 19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庆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 59976886 质疑联系人: 刘科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5997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 295号环球中心 传 真: 0574-65568666 项目联系人(询问): 朱曙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568666 质疑联系人: 戎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5686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真:0574-65265612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