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NCCG2026003 项目名称: 2026年宁海县城区市政桥梁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85904 最高限价(元): 1409780 采购需求: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宁海县城区市政桥梁维修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其他 需求详见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 二 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 70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þ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 / 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3.获取 方式: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 3.2潜在供应商 登录 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 3.3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 “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造成的投标无效等任何不利后果及责任自负。 4 .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22 日 13 : 3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线上磋商,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 开启时间: 2026 年 9 月 22 日 13 : 30 时 (北京时间) 2 .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s://zfcg.czt.zj.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
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关于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 投标)说明 (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 ( 3)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 4)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 5 ) 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的,响应无效; ( 6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供应商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 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前 一天的 16时前 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海县竹山南路 8号 收件人:王工 联系方式: 0574-65186699、 13567866256 (7) 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法读取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调用以 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出现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 供应商 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详见磋商文件第 三 部分总则 。 6. 本《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条中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8. 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https://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海县桃源商务楼 A幢17楼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574-65524060 质疑 联系人: 叶老师 质疑 联系方式: 19906706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海县竹山南路 8号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 0574-65186699 质疑 联系人: 徐工 质疑 联系方式: 0574-651866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 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投诉电话: 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 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 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6年宁海县城区市政桥梁维修项目.xlsx 185.8K 图纸.pdf 18.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