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6-FZ149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食堂蔬果蛋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2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食堂蔬果蛋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920000 批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200米)】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jxfzb@126.com。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2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长乐国际机场迎宾支路翔汇广场 联系方式:林女士、唐先生,0591-8708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200米) 联系方式:陈爱光、巫晓杰、李爽,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电 话: 0591-880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