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482263010010000044-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3140000(元) 平湖市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姚浜村黄泥浜55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我市猪、牛、羊、禽、兔、犬、鼠等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动物,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全部纳入本次无害化处理实施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合同可顺延1年,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累计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文雅,唐文莹,陶秀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2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5621610 质疑联系人: 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3-85621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5272555 质疑联系人: 俞雯雯 质疑联系方式: 0573-8527255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56208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