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22-00855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网络控制系统项目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最高限价(元):579459.75 采购需求: 查看 交通信号网络控制系统项目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15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6.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不到现场参加面对面磋商,未到场、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废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桓仁县桓仁镇天山路9号 联系方式: 024-48824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62516636 邮箱地址: lnsyy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62516636、136041314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