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98050010005 项目名称:涿鹿县保岱镇水沟村护村挡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5951.37 采购需求:本项目以边坡灾害防治为核心,实现边坡防冲刷、防坍塌,消除村口地质安全隐患;完善坡面排水设施,保障进村道路及村民出行安全;同时整治村口裸露坡面,美化村庄门户形象,结合挡墙载体融入适度生态绿化,提升村庄整体人居环境。主要工程内容为村口护村挡墙修建长120米,高平均10米,厚平均2米,砌石3100立方米,排水渠长680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100万元以下按成交价的1.0%,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价的0.7%的标准累加计算。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⑻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⑽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涿鹿县保岱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保岱镇周庄村南 联系方式:0313-6770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中小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城市花园31号楼1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313-7159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芳 电 话:0313-7159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