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026BFAHZ50574
二、项目名称
安徽艺术学院数字创意设计实训室建设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社区服务中心柏堰科技园杭埠路西侧金马机械2#厂房A栋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伍仟元整(大写)(7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教师工作站 惠普 Z2G9 1 台 26400元 2 教学计算机 惠普 HPEliteTower880G9 36 台 17250 元 希沃 云桌面系统 V1.0 3 86寸光能黑板 希沃 FH86EC 1 台 19700 元 蓝贝思特 LE65P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胜平,叶群桥,张鹤洲,周峰,王骄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艺术学院数字创意设计实训室建设采购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淮海大道1600号 联系方式:0551-6440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磊 电话:0551-66223284 附件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公示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