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14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9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公告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变更为 1、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11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供应商须重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6-6670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联系人:邵慧灵 联系方式:1529023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慧灵 联系方式:152902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