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 CGXM2026430000002401 2、采购项目名称: 洪江人民法院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26)430000001924-1 4、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本包预算总金额(元) 洪江人民法院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1338344.8 洪江人民法院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达到采购需求要求 1 1338344.8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 洪江人民法院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 洪江人民法院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处于注册有效期,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3、方式: 线下获取 4、售价: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 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洪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雄溪路98号 联系人: 王正涛 联系电话: 15115116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南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联系人: 汪华 联系电话: 0745-2390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华 电 话: 0745-239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