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292026000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设施补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响应中“ 1. ▲项、★项以外项为一般参数(共200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得10分,每存在一项负偏离扣0.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项为重要参数 (共 18项),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27分,每存在一项负偏离扣1.5,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1.针对带“▲”技术参数条款参数条款的响应,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否则其对应条款将被视为负偏离。 2.标★号的为实质性参数,不参与评分。其余参数不满足做扣分处理。 3.得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4.本项所述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 更正为: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的得 37 分。评分原则: 1、 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不带“▲”条款和不带“★”条款为一般参数条款,一般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一般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参数条款的总数量)× 11.5 分。 2、 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带“▲”条款为重要参数条款(共 17 项),重要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重要参数条款响应得分 =(供应商满足重要参数条款的数量/重要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 5.5 分。 注: ( 1)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参数须提供相对应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无法证明的视为负偏离;一般条款以供应商应答为准。 (3)条款数量计算原则: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计算;有子项的条款以每项子项为1项计算。 (4)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新龙县如龙镇吴西新区 联系方式: 0836-8122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骏鼎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盈创创意中心2栋503号 联系方式: 028-85556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028-85556569 四川华骏鼎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