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JZ-2026ZC-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批)一至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一至四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质量保证责任中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四年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乙方要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及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及保障。现变更为: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乙方要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及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及保障。

二、补充说明

一至四标段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项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最后新增: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承诺函 (仅供参考) 本公司(单位) 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在 (项目名称) 提供的本国产品占其全部产品成本之和比例达到 %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对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的,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除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外,还需提供本承诺函;否则,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本国产品且提供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时,无须提供本承诺函。 更正日期: 2026-09-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西吉县政府街92号 联系方式: 0954-3019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384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0954-7277786 15109640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朱维国 电话: 0954-301904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晓燕 电话: 0954-7277786 15109640118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