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HZ2026-FZ-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大气环境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P70商务条款中删除综合实力 投标供应商临时增派的排放源核算人员具有高级排放源核算技术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证书上的内容与上述一致)扫描件及证书网站截图(https://www.miiteec.org.cn/),在职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扫描件,以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或如是聘用人员,则提供聘用合同及技术证书(证书上的内容与上述一致)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 2.采购文件中P66增加注:抚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报告需在2026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成果文件 3.采购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P69技术保障能力 为保障项目运行质量,投标人具备污染源综合监测管控、污染物扩散模拟分析及模型建立等相关类似软件,每提供1个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变更为:为保障项目运行质量,投标人具备污染源综合监测管控、污染物扩散模拟分析及模型建立、多污染物多介质的污染控制综合决策等相关类似软件((软件需包含加粗关键字内容)),每提供1个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4.采购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P70服务保障 增加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间组建后台技术服务支撑小组,开展走航监测溯源及污染源专项开展等工作。得2.5分。评审依据:提供服务保障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2026年 9月19 日00:00。 6.开标时间由2026年9月15日9:30时变更为:2026年9 月30 日9:30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望各潜在供应商悉知。 2、具体以最新答疑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抚州市市直集中办公大楼6号7楼 联系方式: 13755926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州市财富广场3座2单元 联系方式: 18607945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阙女士 电话: 1860794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