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2-00144 项目名称:赛马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89852.71 最高限价(元):3489852.71 采购需求: 查看 赛马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20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1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U盘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赛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凤城市赛马镇赛马村 联系方式: 0415-816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82650588 邮箱地址: lnldglgs@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2519200348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李云耕、关宇航、李超 电 话: 024-826505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