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H-2026-025 项目名称:五健筛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五健筛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五健筛查管理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五健筛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五健筛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查询截图);(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新建路东段2号,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 0917-3251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花样年华庭苑三单元2505室 联系方式: 1339927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欢 电话: 13399276565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