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QF-2026-010 项目名称:旬阳市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250,052.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7,250,052.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7,250,052.5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旬阳市行政区域内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250,052.58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2.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3.3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3.9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3.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 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 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网上投标未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旬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三号楼 联系方式: 1592953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全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9号1 幢1单元10404室 联系方式: 13891555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3891555542 陕西全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