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汉源县水利局 项目名称:汉源县气象预报信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汉源县气象预报信息服务 项目、 1套、 预算金额 46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汉源县气象预报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求供应商提供覆盖汉源全域的 1km×1km 逐小时格点雨量实况、 0-24小时短临格点预报,配套 5km×5km 中短期预报、气候趋势预测及定制化产品,填补偏远山区、无人区降雨监测盲区,支撑小流域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精准预警。组建气象专家团队提供重大天气过程远程会商、风险评估、现场驻场指导、灾害复盘分析及业务培训,弥补县级气象技术力量不足短板。保障气象数据专网传输链路稳定运行,确保汛期防汛调度气象支撑不间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为法定唯一发布主体,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四川省气象台是四川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四川省内唯一承担全省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产品制作发布及气象观测站数据支撑的官方机构。本项目所需的1km×1km 逐小时格点雨量实况、 0-24小时短临格点预报,配套 5km×5km 中短期预报、气候趋势预测等数据产品由四川省气象台基于气象专用网络与数据库收集处理,仅限其内部调取使用,外部机构无法合法获取完整数据,不具备同等服务能力。因此四川省气象局提供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本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省气象台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周林勇 联系地址: 汉源县富林镇东升路103号 联系电话: 1518336055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联系电话: 13398402909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汉源县气象预报信息服务项目.pdf 汉源县水利局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