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218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中药材生产加工车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栾川政采磋商(2026)0216号-1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改造原加工车间两层,拆除部分门窗,新增洁净板隔墙、天棚吊顶,环氧自流平地面以及配套水电、暖通,安装风冷净化空调机组等。 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万古镇风亭村001 号 1,600,5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栾川县叫河镇中药材生产加工车间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范瑞瑒 豫241212289240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九立、李辉辉、张跃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8,00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叫河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637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 30 号 2 号楼 1 单元 11 层 188 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638802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63880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