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2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隆昌市失能照护中心智慧养老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智能床垫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一、技术参数
1、产品长宽尺寸≥85CM*30CM,面积不小于2550平方厘米, 单片传感器尺寸≥70CM*20CM、面积不小于1400平方厘米,可确保良好的监测区域范围; 2、产品承重能力不低于400kg/平方米,可通过不低于200万次、500小时连续耐久性按压测试; 3、因设备需要在睡眠环境长期使用,要求传感器采用无电磁辐射的材料进行监测; 4、支持放置于普通床垫之下以及充气床垫之下使用,需具备相隔人体≥30CM时仍能满足心率、呼吸、在离床监测的响应速度和准确性不低于95%,不影响使用者睡眠的舒适性; 5、支持wifi/Lora/433MHZ/4G等传输方式;
二、功能要求
▲1、支持响应时间≤2秒的实时在床/离床监测功能; ▲2、支持实时心跳频率监测功能,心率检测范围不低于为30次/分钟~240次/分钟,与医用心电监护仪对比心率检测精度误差不大于±4次/分钟; ▲3、支持实时呼吸频率监测功能,呼吸率检测范围为10次/分钟~35次/分钟, 与医用多功能监护仪对比呼吸率检测精度误差不超过±3次/分钟; ▲4、支持异常离床报警,离床报警时间支持自定义(支持立即提醒,响应时间≤2秒); ▲5、支持呼吸/心率异常报警,报警阈值支持自定义; ▲6、支持体征异常提醒; ▲7、支持睡眠质量报告功能; ▲8、支持防褥疮翻身提醒(提醒间隔可自定义)。”现更正为“
一、 技术参数
1、产品长宽尺寸≥85CM×30CM,面积不小于 2550 平方厘米,单片传感器尺寸≥70CM×20CM、面积不小于 1400 平方厘米,可确保良好的监测区域范围; 2、产品承重能力不低于 400kg / 平方米,可通过不低于 200 万次、500 小时连续耐久性按压测试; 3、因设备需要在睡眠环境长期使用,要求传感器采用无电磁辐射的材料进行监测; 4、支持放置于普通床垫之下以及充气床垫之下使用,需具备相隔人体≥30CM 时仍能满足心率、呼吸、在离床监测的响应速度和准确性,且在此隔物工况下整体监测准确率不低于 95%,不影响使用者睡眠的舒适性; 5、支持 wifi/Lora/433MHZ/4G 等传输方式;
二、功能要求
▲1、支持响应时间≤2秒的实时在床/离床监测功能; ▲2、支持实时心跳频率监测功能,心率检测范围不低于30 次/分钟~240次/分钟,在人体直接接触床垫、静息状态下,与医用心电监护仪对比心率检测精度误差不大于±4次/分钟; ▲3、支持实时呼吸频率监测功能,呼吸率检测范围为10次/分钟~35次/分钟,在人体直接接触床垫、静息状态下,与医用多功能监护仪对比呼吸率检测精度误差不超过 ±3 次 / 分钟; ▲4、支持异常离床报警,离床报警时间支持自定义(支持立即提醒,响应时间≤2 秒); ▲5、支持呼吸 / 心率异常报警,报警阈值支持自定义; ▲6、支持健康数据异常提醒; ▲7、支持睡眠质量报告功能; ▲8、支持定时翻身提醒。 ”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便携式健康一体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一、技术参数
1、设备包含血压计、血糖仪、额温枪、心率检测仪、血氧检测仪等部件; 2、显示屏≥5英寸; 3、续航时间:满电待机≥30天或连续测量≥100人次; 4、测量精度:血压±3mmHg、血糖±15%、血氧±2%、体温±0.2℃; ★注:本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范畴,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更正为:“
一、技术参数
1、设备包含血压计、血糖仪、额温枪、心率检测仪、血氧检测仪等部件; 2、显示屏≥5 英寸; 3、续航时间:满电待机≥30 天或连续测量≥100 人次; 4、测量精度:血压 ±3mmHg、血糖 ±15%、血氧 ±2%、体温 ±0.2℃; ★注:本设备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投标产品须提供整机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若不为一体机则核心部件需提供检测部件(血压计、血糖仪、额温枪、血氧检测仪等)须分别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备案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范围须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持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须同时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1采购内容中:“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现更正为:“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 4、在原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中增加对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详见更 正 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832-3911628;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隆昌市民政局 地址: 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 联系方式: 0832-3915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集中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隆昌市环城东路167号(原山古坊二楼) 联系方式: 028-8722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冬 电话: 028-87222287 四川集中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