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2-XHGS-C2026-0010 项目名称: 东海县白塔埠镇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单价 176 元/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拟对东海县白塔埠镇城后村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技术规范开展处置工作,实施固体废物防渗密闭转运,无害化终端处置, 预计固废处置 1.7万吨, 最终处置量以运输过磅记录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 采购人 联系,由 采购人 负责答复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固废处置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见采购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备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能力,处置范围包括: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代码900-099-S59。在江苏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通过。(提供系统网页截图); 3.投标人近一年无环保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提供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 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 、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4 、 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多轮(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 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 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 “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6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白塔埠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白塔大道1号政府驻地 联系人:朱所长 联系电话:1886132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3505-3506 联系人:宋黎玲 联系电话:1381569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黎玲 电话:13815695111 附件: JSZC-320722-XHGS-C2026-001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