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3]SMJC[CS]2026003 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局公共领域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3,000.00元 采购包1(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996,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6,900.00元 磋商保证金: 9,96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70100-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 1(项) 否 见招标要求 996,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采购包2(备品备件采购及平台功能模块新增与授权扩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 696,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6,1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96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090504-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备品备件采购及平台功能模块新增与授权扩容 1(批) 否 见招标要求 696,1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合同包不接受远程开标,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除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外,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核验,从而确认投标代表身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若开标时投标人未手持该授权书原件,按无效标处理(本招标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合同包不接受远程开标,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除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外,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核验,从而确认投标代表身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若开标时投标人未手持该授权书原件,按无效标处理(本招标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采购包1、采购包2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9-14 至 2026-09-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9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21号9层西侧(老社保大厦9楼)三明(开标)

六、开启

时间: 2026-09-29 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21号9层西侧(老社保大厦9楼)三明(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 联系方式: 1859950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列东街1021号9层西侧 联系方式: 0598-8259566、18350005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其祯 电话: 0598-8259566、1835000505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清流县公安局公共领域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采购([350423]SMJC[CS]202600320260914004)-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