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50001]FJJX[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
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惠州市荔粮米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大光村塘房小组高速公路旁边(一照多址) 136,353,970.00元 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总价):136353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惠州市荔粮米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 136,353,97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朱家俊 、 林琪 评审专家: 李琳 、 黄艳玲 、 吴光兴 、 邹文兰 、 杨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2%收取;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按0.1%收取;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0.08%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0.05%收取;1亿元(不含)以上的按0.01%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0.496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报价仅作为获取结算价的下浮率计算依据,不作为中标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164629000.00元。本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 朱警官 0591-870200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 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惠琴、吴菲、陈雯、吴雪健 电话: 0591-87555700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惠州市荔粮米业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