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4749 项目编号: NXTC-ZC2026-018 项目名称: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直属国企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企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标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企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标段 审计服务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50000.00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企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标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企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标段 审计服务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500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9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9-15 10:00:00 至 2026-09-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支持多平台CA 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0512-58188093 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 联系方式: 0951-5062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通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1305室 联系方式: 13488420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徐海波 电话: 0951-50628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玫 电话: 13488420698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通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