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QC2026CG05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亳州市丹华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8 月 6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1、由于安徽文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无效 ,成交单位变更为安徽九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详细信息如下: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社区综合楼 D51号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玖万零柒佰贰拾伍元陆角捌分( 1290725.68元) 2、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亳州市丹华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主要包括改造老旧塑胶跑道长约 250米(含跑道下水);塑胶跑道中间更换草坪;东侧围墙翻新粉刷绘制图案,围墙长约130米,高约3米等, 具 体详见竞争性 磋商 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 3 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关亚南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2342021202110660 3、 代理服务费: 9628.06元 4、 更正日期: 202 6 年 9 月 14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投 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 202 6 年 7月24 日 3. 开标 日期: 202 6 年 8 月 4 日 4.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关亚南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 6 年 9 月 23 日止),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0558-5539639 (五)领取 成交 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 成交 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