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NBHSWCS3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绿荷苑等小区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南新塘河及支流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1、服务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绿荷苑等小区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
一、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南新塘河及支流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1、服务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绿荷苑等小区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 3、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四、人员要求”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以及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以及磋商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4、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 (1)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和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以及磋商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关于社保证明的说明:响应文件中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保证明缴纳单位与供应商不一致的,应将证明资料编入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以下情形时,原则上视作社保证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5 5、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1)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填写此表。后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以及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填写此表。后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以及磋商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关于社保证明的说明:响应文件中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保证明缴纳单位与供应商不一致的,应将证明资料编入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以下情形时,原则上视作社保证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中心路19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428690 质疑联系人: 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17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NB568电商园7号楼1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维、谢安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968273586 质疑联系人: 过敏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1391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更正文件(一).pdf 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