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000263150050000084-JHHX2026-GC05118-ZFCG39

二、项目名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湖滨景观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折扣):92(%) 婺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园金狮路27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湖滨景观改造项目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校园湖滨景观改造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杜小花 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凡(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盼,汤国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项目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3)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0.75%费率,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按0.525%费率。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6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国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2173815 质疑联系人: 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217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2779007 质疑联系人: 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31893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湖滨景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doc 421.7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351.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89.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