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SJX-G2026-0003 项目名称: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和B幢项目材料检测 预算金额: 3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由于苏采云系统的报价为固定格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等于费率。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收费基准价单价的50%为最高费率,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 A幢项目、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和B幢项目材料检测,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检测及功能性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幕墙检测等。不含桩基检测、工程监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确定;检测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至本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资料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等级及范围(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内容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上述第1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等级及范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等级及范围(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专项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幕墙); 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3月-2026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2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3 本次采购采用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手册》 下 载 地 址 ( CTRL+鼠标左键)。 6.4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5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系人:黄菲 联系电话:025-85655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联系人:叶小毛 联系电话:1995166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19951661991 附件: JSZC-320100-JSJX-G2026-0003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