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4027 项目编号: SZT2026-NX-SC-ZC-FW-0897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构建多层次+智能化的异地就医清算(分)系统及医保经办智能体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74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74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构建多层次+智能化的异地就医清算(分)系统及医保经办智能体服务项目 构建多层次+智能化的异地就医清算(分)系统及医保经办智能体服务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2742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742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9-16 00:00:00 至 2026-09-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信通大厦19层 联系方式: 0951-516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507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曹荣 电话: 0951-51661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刘超、马蓉、吴继东、李响 电话: 0951-5072070 采购文件 : (定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构建多层次+智能化的异地就医清算(分)系统及医保经办智能体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