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2T0111 FS34082620260297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 (二园)室外配电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 252号 成交金额: 102000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10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 (二园)室外配电工程 施工范围 :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 (二园)室外配电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奇峰 执业证书信息: 机电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 1342025202503637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陈凤环 、江昕、程剑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1298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金松置业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管理委员会(筹) 地 址: 宿松县松兹街道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 C21号楼、宿松县松兹街道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 189 5693 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佐坝村徐屋组 16号 联系方式:张剑 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89 5693 5959

十、附件

1.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推荐单位及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公告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各县(市)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