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续租办公楼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中心于2023年8月15日租赁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7-1号楼 1-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912.55平方米,租赁期限 2 年。目前该房屋租赁期限已届满。该办公楼为我中心主要办公场所,楼内已完成办公网络、业务系统、档案库房、会议室、职工食堂等固定设施布设,为保障单位各项业务连续正常运转,避免搬迁造成业务中断、产生大额搬迁及二次装修成本,我中心需继续租赁该办公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78,710.95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8项“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租赁特定不动产情形,符合上述单一来源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恒泰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隆街4号楼L
三、公示期限
2026-09-16 至 2026-09-22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四、论证专家名单
郭玉霞,马丽英,赵春艳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1号 联系电话:1335882699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 联系电话:0429-31195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