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XDDL-NB202608001
二、项目名称
鄞州区姜山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75174(元) 宁波弘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南一村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鄞州区姜山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鄞州区姜山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图范围内的泵房拆建、改造及新建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桑炜炜,朱星彬,康丁尹(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本项目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7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吴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55887789 质疑联系人: 徐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454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034647892 质疑联系人: 崔彬寅 质疑联系方式: 182574005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慧东路1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鄞州区姜山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3.8M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