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JZC2026-G1-00674-YNYD-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事项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 增加“实质性条件-评审标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不满足实质性参数要求的不通过符合性评审。”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 更正事项2 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其他无效情形-评审标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更正为“无串通投标情形-评审标准:无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3 更正事项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 增加“其他无效情形-评审标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 更正事项4 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 评审F1--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未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得12分,否则每一项扣1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本次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离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注意以此更正为准。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联系方式: 15987936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禹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99号瑞鑫写字楼203号 联系方式: 13618888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和琳晋 电 话: 13618888653 附件信息: 更正稿-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1).doc 1.3M 更正公告.docx 2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