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3-00421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15585.00 最高限价(元):1515585.00 采购需求: 查看 03包乘用车辆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或最高限价(元) 1 双排轻卡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4985×1700×1900★2、发动机额定功率(kw):≥853、整备质量(kg):≥1250★4、总质量(kg):≥2500★5、额定载质量(kg):≥9006、变速方式:手动挡7、排放标准:国六标准8、燃油种类:汽油专用配置:需配备空调、倒车影像 1 辆 2 小型客车 ★1、外形尺寸(长×宽×高) (mm):≥4900×1800×1700★2、总质量(kg):≥2400★3、整备质量(kg):≥18004、额定载客(人):7★5、发动机额定功率(kw):≥75★6、燃油种类:混合动力(插混)7、排放标准:国六标准配置:需配备空调、多功能方向盘、倒车影像 4 辆 3 皮卡车(核心产品)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5400×1800×1800★2、发动机额定功率(kw):≥1603、燃油种类:汽油★4、驱动方式:四驱5、排放标准:国六标准6、变速方式:自动挡7、排量:2.0T专用配置:需配备空调、倒车影像 6 辆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含有上装配置的工程车辆,要求其底盘整体保修至少一年(由底盘制造厂家负责),上装配置保修至少一年。不含上装配置的车辆,要求整车根据各品牌质保维修时长保修。并承诺所投车辆维修终身免上门 服务费、承诺质保期外终身成本价维修。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由乙方负责办理车辆采购、缴纳保险、办理注册上牌等全部事宜,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先行承担;乙方完成全部手续并将合规车辆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 15 日内支付车辆全款,甲方不承担任何前期垫资义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自愿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199号 联系方式: 024-43317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1 邮箱地址: bxsggzyjyzx2023@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24-472642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