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B2026SQCGC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9 月 1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现更正为 :“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2026 年 9 月 1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阅。 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 429 号 联系方式: 0552-40172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 8 区 28 栋 42 号 联系方式: 1521212949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伟(采购人代表)、崔浩(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552-4017285 (采购人代表)、 15212129494 (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