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50201]XMZS[GK]2026035

二、项目名称

第三方维保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国药医工(福建)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片标准厂房17号楼2层201室 2,268,000.00元 95.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国药医工(福建)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医疗设备驻点维保服务 (1)所有医疗设备(含手术器械);(2)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但是应用于临床诊疗、药品管理的通用设备;(3)心研所科研设备(含厦大翔安校区实验室); 1.设备维修服务要求;★2.其他要求;3.维修配件供应要求;4.服务考核;(其余详见响应文件)。 3年 1.若故障发生,接报修通知后,班内时间紧急停机故障15分钟内到达现场非停机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2.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年平均开机率达到95%及以上。 2,26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庆 评审专家: 郝燕 、 张义明 、 王丽真 、 周晓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第三方维保服务:2.26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备维保中标金额为2268000.00元,维修配件中标统一折扣率为95%。 2.经审查,国药医工(福建)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 联系方式: 0592-22925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 0592-2297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阮培芳 电话: 0592-2297861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国药医工(福建)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