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2-00335 项目名称:2026年路灯维修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电缆、灯头、灯泡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楼 联系方式: 0427-558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金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香堤荣府社区科技街南辽河路西香堤荣府A2#105 联系方式: 15142700550 邮箱地址: pjjc202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 盘锦金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4000409300078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官秋合 电 话: 1514270055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