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ITC-202620242G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152469959 .00 最高限价(元): 152469959 .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 I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28978196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九龙大道快速路(绕城高速 -金池路)、北环高架(宁波北-压赛堰路西)、机场路高架(保国寺-新星路北)、秋实快速路(北环高架--西洪大桥北)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洋市立交桥的一体化养护,其中青林湾大桥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 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Ⅱ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26828322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北环高架(东外环 -压赛堰路西)、东环快速路(北外环-凌云路南)、世纪大道高架(兴甬路-沙河互通)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明州大桥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Ⅲ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26686366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东环快速路(凌云路南 -绕城高速)、环城南路高架(东外环-芝兰桥西)、世纪大道(东苑立交-百丈东路)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东苑立交桥的一体化养护,其中芝兰桥(高架)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标项四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Ⅳ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27749676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秋实快速路(鄞州大道 -西洪大桥北)、环城南路高架(机场路-芝兰桥西)、机场路高架(新星路北-启运路南,不含启运路上下匝道)、夏禹路高架、通途路高架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西洪大桥(高架)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秋实路隧道只包含环卫保洁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标项五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 V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19510657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鄞州大道快速路(诚信路 -机场路)、机场路高架(启运路-鄞州大道南,含启运路上下匝道)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鄞州大桥(高架)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标项六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标项VI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22716742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范围包括机场路高架(鄞州大道南 -岳林东路)、机场迎宾大道(地面道路)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南翔桥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包括包干部分和按实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及养护考核等情况(具体考核细则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政策、体制机制调整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待接管设施的养护起始时间,以各专业实际接管日期为起算依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3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大型企业投标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预算总额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中型企业投标的,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 95763 。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10 月 9 日 09 : 0 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6年 10 月 9 日 09 : 0 0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 本项目通过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 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 6)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项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标项的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 658号 传 真: / 市政中心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勇、李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191185、0574-87191148 园林中心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朝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882067 环卫中心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191176 质疑联系人:陈佳琪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2994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翁伟冬、陆岚彬、陈琴、 严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386413 质疑联系人: 章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495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 19号 传真: /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8399 若对 项目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