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3000260728126039-13371938 项目名称: 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费 预算编号: 1326-000201934, 1326-000201933, 1326-00020193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60000元 ( 国库资金:126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420000.00元,包2-560000.00元,包3-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宝山区 S20外环以北、江杨北路以西及 G1501 以北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宝山区S20外环以北、江杨北路以西及G1501以北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 宝山区 S20外环以北、江杨北路以东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宝山区 S20外环以北、江杨北路以东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三 包名称: 宝山区 S20 外环以南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宝山区 S20 外环以南等区域土地出让前规划评估服务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2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3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方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方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响应方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方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方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盘古路601号7楼 联系方式: 021-56697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 联系方式: 1872197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西海 电 话: 18721973297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