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6-041 项目名称:沣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无障碍环境认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沣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无障碍环境认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无障碍环境认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65日历天(自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环境认证工作,并获取无障碍认证标识及无障碍认证机构标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无障碍环境认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无障碍环境认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8)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监委)批准的无障碍环境认证资质,认证业务范围包含无障碍环境认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招标部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58号成长大厦8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58号成长大厦8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授权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 丰镐西路48号 联系方式: 029-8427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 1779128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思宁 电话: 1779128753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