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82-00283 项目名称:北镇市全面开展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1600.00 最高限价(元):6516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北镇市全面开展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北镇市住建服务中心 (三)项目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6〕16号)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办〔2026〕4号)要求,全省所有设市城市2026年全部开展城市体检。北镇市作为辽宁省16个县级市之一,须按照"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原则,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找城市建设短板弱项,支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为保障我市城市体检工作高质量完成,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16万元(含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各阶段时间节点详见本需求"服务期限与进度安排"部分。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与范围 中标供应商须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4个维度,对北镇市城市建成区开展全覆盖体检,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编制北镇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对照国家、辽宁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北镇市实际,明确体检范围、指标清单、责任部门、工作时序,形成《北镇市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报北镇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指标清单须覆盖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4个维度全部基础指标,并可结合北镇市实际增设地方特色指标。 2. 多渠道采集体检数据 综合运用统计数据、部门业务台账、大数据分析、实地踏勘、入户问卷调查、群众反馈等方式,客观采集各项指标数据。其中: 以北镇市建成区为本次城市体检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北镇街道下属的6 个社区和广宁街道下属的1 个村,分别是大佛寺社区、双塔社区、南关社区、城西社区、万紫山社区、常屯社区和东门外村,体检面积为6.9 平方公里。 入户问卷调查样本量每社区不少于100份,覆盖各类型住宅小区(老旧小区、保障房、商品房等); 数据采集须建立完整台账,确保每项指标数据可追溯、可核验。 3. 形成城市体检报告及问题清单 编制《北镇市2026年城市体检总报告》,梳理城市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把体检发现问题转化为城市更新项目。报告须包含各维度体检指标分析评价、问题分析、整改建议、整治对策和行动建议。 4. 成果汇交与质量管控配合 按照辽宁省住建厅统一成果格式要求,汇交全套体检成果,配合省厅第三方机构开展督导、技术指导和质量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确保成果通过省级质量审核并纳入《2026年辽宁省城市体检综合报告》。 5. 体检结果应用支撑 协助采购单位将体检成果应用于城市更新规划编制、项目立项、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提供不少于2次的成果解读和技术培训服务。 (二)技术要求 1. 指标体系要求 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及《辽宁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补充说明(试行)》,4个维度基础指标完成率须达到100%,鼓励结合北镇市实际增设地方特色指标。 体检维度 重点体检内容 基础指标覆盖率 住房维度 房屋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能等 100% 小区(社区)维度 完整社区建设、物业、养老托育、便民服务、环境、停车、消防等 100% 街区维度 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停车问题、老旧街区等 100% 城区(城市)维度 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保护、产城融合、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等 100% 2. 技术方法要求 采用"基础数据+实地调查+大数据分析+群众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运用GIS空间分析、遥感影像比对、市政管网数据集成等技术手段,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确保体检结论客观、准确、可验证。 3. 数据安全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各类数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项目结束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移交或销毁全部涉密数据资料。 (三)成果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序号 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1 北镇市2026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含体检范围、指标清单、责任部门、工作时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2 北镇市2026年城市体检总报告 含4个维度体检指标分析评价、整改建议、整治对策、行动建议和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建议 3 问题清单 逐项列明问题位置、类型、涉及范围、评价结论 4 整治建议清单 逐项提出整治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 5 省级汇交成果包 按辽宁省住建厅统一成果格式整理的全套电子成果 (四)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组建专门项目团队全程驻场配合项目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核心人员。如确需更换的,须提前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且替换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 (五)服务期限与进度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 编制工作方案、组建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启动外业调查和数据采集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编制,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及数据采集 第二阶段 数据整理分析、编制体检总报告及"三张清单"、内部评审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及内部评审 第三阶段 成果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议、省级汇交、配合质量审核 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成果上报,2026年11月30日前配合完成省级汇总评估 各阶段时间节点可根据辽宁省住建厅最新要求及北镇市实际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供应商须予以配合。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完成外业调查及数据采集、提交阶段性成果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完成全部成果编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并提交省级汇交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成果通过辽宁省住建厅质量审核、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环节: 初步验收: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后,向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采购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成果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成果完整性(5项成果齐全)、指标覆盖率(4个维度基础指标100%覆盖)、数据准确性(抽样核验误差率不超过5%)、报告质量(结构完整、结论客观、建议可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交省级汇交。 最终验收:成果通过辽宁省住建厅质量审核,且两张清单经北镇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三)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成果未通过省级质量审核的,中标供应商须在15日内无偿修改完善直至通过;修改后仍未通过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并保留追究进一步责任的权利; 中标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单位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项目产生的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北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所有;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外业调查期间的人员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镇市住建服务中心 地 址: 北镇市广宁新区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0416-689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 0416-3629888 邮箱地址: lnrbls@sina.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901003763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龙 电 话: 0416-36298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