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9668 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普通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

一、服务内容

承担 2026年辽宁省普通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的5项工程的监理服务,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承担监理单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和时限要求顺利完成。 ★

四、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投资控制目标:将投资控制在预定的目标内。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五、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成果文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监理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纸质版不少于4套,电子版(U盘/光盘)不少于2套(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六 、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配合工程质保期内的有关监理服务。 2.履约地点:2026年辽宁省普通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施工现场(辽宁省14个市)。 3.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部相关材料后,一次性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和《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701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配合工程质保期内的有关监理服务。(约为15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磋商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代表从民生银行大厦西门(南京街一侧)进入,至左侧前台处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将与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确认办事事宜,再为您刷卡进入10层办公区(请供应商配合并安排好时间)。 开启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方式: 024-8167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024-31905999转8510、8508 邮箱地址: Lntxj@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9902001861147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时刚、马献之、赵博、李雨萌 电 话: 024-31905999转8510、85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