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107 2、采购项目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龙门石窟防雷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31-2号-1 龙门石窟研究院龙门石窟防雷工程项目 苏州群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205号 95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5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龙门石窟研究院龙门石窟防雷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20日历天 荀磊 苏232232320376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轩、刘凡祥、郭红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的5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 地址:龙门石窟研究院文保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2698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53号双溪部落花园1幢106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6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