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BB2026SQCGC251

二、项目名称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728 号云之谷财创中心 B 座 15 层 成交金额:本项目报综合单价,成交综合单价 0.14 元 / 页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本项目报综合单价,成交综合单价 0.14 元 / 页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1.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 1 年。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 〕 37 号文件规定,在项目服务效果评估合格、年度财政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予以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 1 年,续签最多 2 次,合同累计总履行期限不超过 3 年;续签不得改变原合同服务内容及价格标准。如当年预算无法落实或履约评估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不承担违约责任 。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崔晓峰(组长)、沈曙、马骄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 1.0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 3558 号 联系方式: 0552-37139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英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 A 座 9 层 913 室 联系方式: 0552-30800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骄影(采购人)、冷棠鸿(项目负责人)、张悦 电 话: 0552-3713918 、 0552-3080018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