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15242026000056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片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9号 9,660,000.00元 99.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9020100 C09020100 造林服务 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 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建设任务:退化林修复工程6606.27亩、修建小型水利设施-蓄水池9处; 2 、项目管护期限3年,在2027年、2028年、2029年12月前按要求完成年度管护。 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尹(采购人代表) 、 彭久桥 、 徐昭华 、 马亚乔 、 江庭根 、 郭永富 、 杜树芬 、 马梅青(采购人代表) 、 唐方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5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8% ,500-10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45%。中标人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79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 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 联系方式: 13550724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期A5号3层 联系方式: 0831-46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老师 电话: 0831-4626177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N51152420260000562026082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