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6-SQYX-C2026-0004 项目名称: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4.4395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44395.15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 主要内容包括: 新建 1栋1层1648.23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栋1层624.23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供应商(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环节,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4.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采购文件 不一致,请以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采购文件 为准。 6.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 采购文件 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 采购文件 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380271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阜势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壹品国际写字楼88-B号811-81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1889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1889106 附件: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结构.pdf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大门施工图_t3_t3-模型.pdf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pdf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气.pdf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筑.pdf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总图.pdf JSZC-320706-SQYX-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海州区新坝镇武圩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管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