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6-A1-00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数字证书行为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需求中功能演示要求

(3)演示要求“4. 演示讲解视频邮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下午17:00前(以接收时间为准)送达至招标代理公司,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演示讲解视频及因供应商原因邮寄地点错误导致逾期送达的演示讲解视频,不再接收,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开标日当日,由代理机构将密封完整的演示讲解视频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采购人评审代表带入评标区。各供应商应对其演示讲解视频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播放性负责。本项目演示讲解视频送达或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室,收件人:康诚哲,联系电话:0311-86958900。请各供应商邮寄演示讲解视频当日与收件人联系。” 更正为:(3)演示要求“4. 演示讲解视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接收时间为准)送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联系人:崔晓东,联系电话:18633070263。由采购人评审代表带入评标区。逾期送达不再接收(按招标文件原地址和原时间邮寄的不受影响),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应对其演示讲解视频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播放性负责。”特别说明:为避免单个光盘可能存在损坏等风险导致视频不能播放的,允许供应商将相同视频内容拷贝不超过2个备用光盘(光盘总数不超过3个)共同递交。

二、 招标文件关于同类项目的限定解释

原文“同类项目指数字证书管理、身份认证、安全审计、网络安全行为分析等网络安全类信息化项目。”为等外(指“列举未尽”),指网络安全类信息化项目。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 联系方式:0311-66991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0311-8695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诚哲、周纯 电 话:0311-8695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