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DX-CG-GK-20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旌德县 2026-2027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0 9 月 1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采购 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需求 6.配备养老服务队伍中 “ 供应商须在服务地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根据服务辖区老年人数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名,康复人员2名(须持有初级及以上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书),养老护理员5名(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 。 修改为: “ 供应商须在服务地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根据服务辖区老年人数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名,康复人员2名(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康复师证书),养老护理员5名(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①提供以上人员证书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2.采购文件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4.2具体评分细则“项目组成员”中“拟派项目组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中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或康复治疗证的,每增加一人得4分,本项满分8分。颁证部门须具备国家认可的颁证资格,否则不予认可。” 修改为: “拟派项目组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中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或康复师证的 (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 康复师 证书) ,每增加一人得 4分,本项满分8分。颁证部门须具备国家认可的颁证资格,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 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