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300261640010000115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取证数据Ai智能分析设备(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投标报价:1120000(元)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50号1幢十六层1602室 89.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温州市公安局取证数据Ai智能分析设备(软硬件)采购项目 温州市公安局取证数据Ai智能分析设备(软硬件)采购项目 详见报价文件 详见报价文件 1 11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长林,徐军,吴瑞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鹏飞,朱云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采购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货物类标准的78%计算,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27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公安局 地 址: 温州市公安局科技大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高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58876538 质疑联系人: 陈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0577-8998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西首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余温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88915899、15705853800 质疑联系人: 蒋贤德 质疑联系方式: 1525867170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报价文件.pdf 157.6K 【采购文件发布稿】温州市公安局取证数据Ai智能分析设备(软硬件)采购项目.doc 675.6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3.4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97.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