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305262020010000003-DTCG20260828062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办公场所搬迁、审执业务配套设施及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投标价:2833900(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中央商务区商务三路移动大楼 92.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办公场所搬迁、审执业务配套设施及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办公场所搬迁、审执业务配套设施及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见附件 见附件 1 2833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鲍静国,许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海艳,章青虎,陈燕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517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新城大道24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3360062 质疑联系人: 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3386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 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8683209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778.2K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办公场所搬迁、审执业务配套设施及规范化建设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最终稿).docx 903.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