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复印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SZKC2026000008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深圳市市区两级预算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供应商: ( 1)若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9类,且商标注册人应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因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人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商标授权使用关系的,需提供商标注册人授权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2)若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须提供第(1)项所述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两家或以上投标(响应)供应商使用的《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投标(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并由投标(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响应); (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响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部门认可的“供应商诚信档案库”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之日起 1年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06日 (北京时间)。 2.获取征集文件地点: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 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前,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2.供应商响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时,应当在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解密等操作。在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前,应当下载CA “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校验CA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可通过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相应的指引。 4.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前,厂家需先根据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的产品库中完成厂家商品录入。 5.征集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6年08月01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征集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liuzhaoran@szexgrp.com。望供应商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征集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征集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征集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征集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6500054、0755-8650005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征集公告及本项目征集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征集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http://www.szzfcg.cn/、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征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0755-86500047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客服QQ: 2210798634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1转6 统一用户平台登录问题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4转2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6-2027年度复印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及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