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PSDL20260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 2026 年度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研究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7 月 15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的“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分准则”更正为“(一)评分内容: 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学专业为相关专业且同时具有城乡规划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 1 个人员得 15 分,最高得 30 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学专业为相关专业且同时具有国土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 1 个人员得 15 分,最高得 15 分。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学专业为相关专业且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 1 个人员得 10 分,最高得 20 分。 4.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学专业为交通运输、市政(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 1 个人员得 10 分,最高得 20 分。 5. 上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参与过“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中的任一项目,每提供 1 个人员加 5 分,最高加 15 分。 注:所学专业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为准。相关专业仅限于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发展与规划、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学。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上述人员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若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打印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打印;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相关证书、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 2.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日期: 2026 年 7 月 20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 6 号 联系方式: 0755-2829784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3 号建艺大厦 16 楼 联系方式: 0755-8378003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755-83780036

五、附件

无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0 日